新增万亿环保产值 “水十条”专项整治十大行业
作为我国环境领域“三大战役”(大气、水、土壤)的重要内容,在大气专项实施两年后,水专项终于正式出台了。国务院日前印发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业界简称为《水十条》)。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解读指出,《水十条》将强化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
相比之下,环保产业将直接受益。该负责人解读指出,按照预期效果,《水十条》通过加大治污投资力度,大幅提升污染治理科技、环保装备研制和产业化水平等措施,将带动环保产业新增产值约1.9万亿元,其中直接购买环保产业产品和服务约1.4万亿元,使环保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水质改善阶段性推进
解读《水十条》发布的背景,该负责人指出,当前,我国水污染严重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性遏制,区域性、复合型、压缩型水污染日益凸显,已经成为影响我国水安全的最突出因素,水环境质量差,水资源保障能力脆弱,水生态受损重,水环境隐患多,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目前,我国工业、农业和生活污染排放负荷大,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2294.6万吨,氨氮排放总量为238.5万吨,远超环境容量。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中,仍有近十分之一(9.2%)丧失水体使用功能,24.6%的重点湖泊(水库)呈富营养状态;不少流经城镇的河流沟渠黑臭,饮用水污染事件时有发生。
对此,《水十条》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水十条》明确: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0%左右。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涵盖十项主要内容
“《水十条》的发布,充分彰显了国家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治理三大战略的决心和信心。”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水十条》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应有之义;是落实依法治国,推进依法治水的具体方略;是适应经济新常态的迫切需要;是实施铁腕治污,向水污染宣战的行动纲领;是推进水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的路径平台;是推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必然要求。制定《水十条》将对我国的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意义重大。
《水十条》涵盖了十项主要内容:一是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针对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和船舶港口等污染来源,提出了相应的减排措施。
二是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调整产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循环发展。
三是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量调度,保证重要河流生态流量。
四是强化科技支撑。完善环保技术评价体系,加强共享平台建设,推广示范先进适用技术;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加强基础研究和前瞻技术研发;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产业化。
五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六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健全水环境监测网络。
七是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强化环境治理目标管理,深化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各类环境风险,全面推行排污许可。
八是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科学防治地下水污染,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良好水体和海洋环境保护。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九是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十是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水十条》的三大创新
关于《水十条》的创新之处,上述负责人概括为三大主要特点:
一是政策坚持了改革创新的思路和方法。水污染防治任务艰巨,必须依靠深化改革,通过创新加以推进。《水十条》将改革创新贯穿始终,在238项具体治理措施中,有136项是改进强化的措施(提高污水处理标准等),有90项是改革创新的措施(对超标企业实施“红黄牌”管理等),还有12项是研究探索性的措施(研究建立国家环境监察专员制度等)。
二是坚持了系统治理的理念。水环境改善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水十条》坚持系统思维,既考虑当前,也兼顾长远,既解决好存量,也把握好增量,统筹节水与治水、地表水与地下水、淡水与海水、好水与差水的关系,突出抓好重点污染物、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发挥好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科技的支撑作用和法规标准的引领作用,统筹安排好生产、生活、生态用水,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的保护、治理和修复。
三是坚持了问题导向的方针。为确保措施务实、管用,《水十条》具体治理措施,均针对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三个突出问题,其中,有65项是针对水环境质量改善的措施(解决城市水体黑臭问题等),有55项是修复保护水生态的措施(保护生态空间等),有48项是防范环境隐患的措施(优化空间布局等),还有70项综合措施(完善法律法规等)。
针对工业污染,《水十条》明确,在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方面,2015年底前,要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地区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其他污染源于2017年底前完成。
该负责人强调,《水十条》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循环发展、提高用水效率、完善经济政策、发挥市场机制等措施,将进一步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优化生产力结构,为“稳增长”、“调结构”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
按照预期成效,实施《水十条》,预计可拉动GDP增长约5.7万亿元,累计增加非农就业约390万人,使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增加2.3%,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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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经济”元年到来
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日前,国家发改委召开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勇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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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抓好《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的贯彻实施,办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二是强力推进节能降耗,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
三是推动循环经济做大做强,加快推广典型模式,提高资源产出率。
四是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治理突出环境问题,推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努力改善环境质量。
五是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努力把节能环保产业打造成新的支柱产业。六是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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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构建五位一体格局。会议再次表明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未来环保产业有望注入持续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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