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耗水产品或开征消费税 节水优先为水权交易开路
日前从有关渠道获悉,迟迟未能出台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把“节水优先”放在首要位置。行动计划将建立一套考核评价体制,并将节水作为约束性目标,纳入到对各级政府的考核之中,并酝酿对高耗水产品开征消费税。据了解,目前行动计划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之中,并有望于近期出台 。
节水优先为水权交易开路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在“节水优先”这一思路指引下,农业节水方面,行动计划将鼓励大力推进农业节水灌溉,以主要灌区为重点,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新增高效灌溉面积1.5亿亩以上。这一目标与《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保持一致。
在城市节水方面,行动计划规定,使用年限超过50年的供水设施要限期完成更新改造,并将管网漏损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这一点契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力争用5年时间完成地下老旧管网改造,最大限度减少跑、冒、滴、漏。
在工业节水方面,计划将推行等量或减量置换措施。即对水污染大省的制浆造纸、纺织印染、食品发酵、石油化工等行业的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严格的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并继续开展行业整治,这将为后续的排放权交易埋下伏笔。
7月23日,水利部在京召开水权试点工作启动会,会议明确宁夏自治区、江西省、湖北省重点开展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在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的基础上,结合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农村土地确权等相关工作,探索采取多种形式确权登记,分类推进取用水户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明确内蒙古自治区、河南省、甘肃省、广东省,重点探索跨盟市、跨流域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流转模式。
对高耗水产品开征消费税
除了用标准落实“节水优先”,有关部门还酝酿对高耗水产品征收消费税,并研究对高耗水行业征收水资源税,上述措施或将在地下水超采严重地区先行先试。此外,对从事节水、再生水利用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优惠。
不过对于环境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2014中国环保产业高峰论坛上透露,今年环境税主要是推进立法,不会有实质动作。贾康同时表示,考虑到营改增以后地方的税收来源问题,财税改革的配套方案将把消费税改革作为重要事项做出部署,使其成为地方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业内人士认为,要贯彻落实“节水优先”战略,在具体措施上,可以引入合同水资源管理模式。合同水资源管理是指高耗水、高污染排放企业设立节水减排目标,与节水服务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将节水减排效益转化为前期投入,产生企业的循环经济效益以及节水的社会效益,政府管理部门将产生的部分社会效益奖 励补贴回企业以激励企业的节水行为。
中国证券报记者还了解到,配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将建立配套的考核制度,从后年起,每年对省一级为单位的政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