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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失职 东方7名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因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失职 东方7名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记者今天从东方纪委获悉,该市通报了一起在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中存在失职渎职的典型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和7名相关责任人被通报批评。
据通报,自2010年该市污水处理厂运营以来,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作为环保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失职,致使水质排放超标、在线监控系统运行长期处于异常状态。市水务局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未严格履行对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监管职责,致使多支付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夸大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且未按委托协议相关条款追究运营公司的违约责任。
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东方市纪委对有关部门及其人员作出了处理:给予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及该局局长、副局长、监察大队原队长、副队长,市水务局及该局局长、副局长、城乡水务股原负责人全市通报批评。
此次通报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实行精细化管理,规范污水处置行为,对通报的问题逐一对照排查,采取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市国土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市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加大对超标排放行为处罚力度,积极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市水务部门要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强化对运营商的监管,严格审核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